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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的家長會,大都是我出席。因為我關心。

國中,幾乎關心的都是成績,無為而治沒補習的只有我家,所以有時候老師會讓我發言改變下氣氛,因為來的家長,小孩成績也都不錯。 一般該來的都不會來。(小孩被罵就夠了難道老爸老媽也要來被告狀?)
但是,這一次我沒去。

阿立幾天前就反常的,超乎熱心的催我去家長會,原因是:

被沒收的東西,才可以藉老媽的面子,早點拿回來。

耳機 (掛耳式,他說是午休睡覺防噪音。他又不肯告密誰發出噪音,所以....)

漫畫 (蔡志忠的莊子,老師說,適合退休的人看,沒收)

我說我了解你,拿回來未必有自制力。

開始跟我講一堆老莊思想,15歲非15歲為什麼要做15歲的事...............(老媽神遊5分鐘,只是點頭恩)

最後,還是說,老師沒收是對的。兒子抗議無效,但是有老媽法官讓他上訴,也就滿意了。(雖然法官心不在焉)

難得的缺席,但是我們母子慢慢會有ㄧ些相同的價值觀,知道是為什麼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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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