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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宣告我是乳癌病人,開刀至今 快41個月。化放療結束至今,2年半,持續追蹤三個月回診。
目前除了吃復乳納,骨頭酸痛,容易疲倦、淋巴手固定復健。似乎生活也跟一般人無異。
只是三不五時,聽到病友,轉移,走了。繼續活的好像沒有明天,還是能量省著用,搬到世外桃源與世隔絕。
或者礙於現實,仍然回到原來的軌道與角色,並沒有因為這個病,而得到豁免權。各人有各人的選擇都好。不要有遺憾就好。

至於我,生命最大感觸是愛人如己前先愛自己。找到自己最想做的事。

於是展開追尋 my discovery 的旅程。
也嚐試許多新鮮事。發現 1--10喜愛程度:

1• 走路、曬太陽、大自然. ( 10)
2• 旅行、要有很契合的伴。否則也體力有限,沒有什麼新鮮感。 (7)
3• 學習新事物 (1)
4• 電影、小說(10)
5• 按摩、健身房 (10)
6• 美食(5)
7• 聚會 (8)
8• 讀聖經,代禱、看good tv (10)
9• 煮飯烹飪 打掃(1)
10• 整理花園(8)
11• 練琴上舞台(3)
12• 彈奏自娛、給特別的聽眾 (9)
13• 跟狗狗説話(10)
14• 跟老公吃飯 (6)
15• 志工(9) 、、、、、、、、、、、、、、、、、、、、


感謝我還有人生第二回合,時間沈澱後,越來越清楚我要什麼。 好好安穩自己,才有能量愛人。優雅的刺蝟,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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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