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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7點,林口體育場。
Star 送我們兩張布永康烈火特會的入場票。Peter提早下班,開車與我ㄧ起去。
我們夫妻算是回國後將近19年,第一次一起參加基督聚會,而且是德國佈道家大有醫治與呼召能力的布永康。



現場,敬拜樂團,Good TV主持人,台北靈糧堂詩班,2個大螢幕。
很像大型的演唱會,我也是第一次參加。

約8點,布永康出來了講約翰福音第8章,
法利賽人拿行淫的婦人,問耶穌依照律法應丟石頭,把她砸死。你要拿她怎麼辦?
耶穌,只在地上畫字.............
 布永康戲劇性的張力,把我們帶到當天清晨,耶路撒冷聖殿,到底發生什麼事?
 結果呢?

耶穌畫了什麼?
跟女人行淫的那個男人呢?
 這個女人本來不會認識耶穌的,現在竟然被踢到耶穌腳前?

耶穌說:
If any one of you is without sin,
let him be the first
to throw a stone at her.

說完,又低頭畫字。
人,老的,先靜悄悄走了。
年輕的,也走了。
只剩耶穌一人與女人。
"Woman, where are they? Has no one condemned you?"
"No one,Sir."
"Then neither do I condemn you.  Go now and live your life of sin no more"

因為,無罪的耶穌知道,他將在十字架上流的寶血洗淨這女人的罪。所有罪人的罪,布永康激動的說,如果他回到那一刻,他不會離開聖殿。不會像法利賽人,文士 ,群眾悄悄的退後走了。
他會往前一步跪在女人的旁邊,看著耶穌無玷污的眼睛,求主赦免他的罪。全世界最有資格定罪的就是耶穌,但是他來,不是定罪。而是赦免。多大的福音阿! 

這時許多人,紛紛走出來,決志信主。越來越多,前方空地擠滿了願意接受主耶穌的人。

老公,從頭到尾,握著我的手。他是已經受洗的基督徒,雖然沒有去教會,但是彷彿我也被光照,是否我也像那法利賽人,沒有看到自己的罪,只挑剔別人的罪呢?  我的淚,汨汨流下。 也為我在婚姻中的任性懺悔,老公也被聖靈感動,緊緊擁抱我。


後來的醫病禱告,第一個就是癌症,而且是乳癌。我也迫切的為 P 小妹,L醫師 與其他朋友禱告 (剛好提到腦血管,耶穌的臂膀臨到加護病房。)  老公握我的手,一起舉高,領受基督的恩膏。我們的心靈沒有距離,好奇妙神改變我也改變他。  回程的高速公路上他說,好奇怪,10點多,以往都會打瞌睡怎麼精神特別好。

安全到家,11點了,老公突然說,明天去光明新村打球,你也一起來騎單車運動。
這場烈火特會真的燒到我們的靈,喜樂平安,安睡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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