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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年,不再買衣服。

2009• 完全送衣服,也不逛街,看到櫥窗模特兒,彷彿是外星人。
 
2010• 繼續送衣服,胖了,因為泰莫西芬,買些寬鬆的居家服。
 
2011• 去了趟義大利,好像一根魔棒,點回以前對色彩,線條敏感講究的我,體重換復乳納奇怪的降下來,以前留的幾件衣服又套的進去。只是手臂淋巴水腫,袖子變緊不舒服。所以,狂買了不少,不須穿內衣的新衣服。大件的,繼續送人。

2012• 整理衣櫃,簡化生活,發現吊牌都沒拆的有好多。  天ㄚ,我真的完全康復了,看購買欲就知道。

但,人,還是要理性些。
今年,舊衣穿出fashion,不買不買不買衣服了。

有人每天自拍一張持續4年放在Facebook,  
或許,我也該這樣,每天堅定我的使命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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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